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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0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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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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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4·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18:12    来源:疏勒县应急管理局

20254141322分许,喀什地区疏勒县山东物流园仓储贸易区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3.57万元事故发生后2025415,疏勒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579,疏勒县人民政府对《疏勒县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4·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202661日,县组织有关单位组成疏勒县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4·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逐项对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疏勒县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4·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的要求,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行业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202671日,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新疆丙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依法延期缴纳罚款时间,目前处于罚款缴纳阶段。

2.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926日,该公司已完成罚款缴纳。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新疆丙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109日,马已缴纳罚款。

2.(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926日,杨已缴纳罚款。

三、事故有关责任单位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企业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情况。

1.新疆丙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认真汲取本起事故的教训,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地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保障安全管理制度覆盖生产经营全流程、各环节。同步规范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与自主避险、相互联保能力;修订完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险情预判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组织高处作业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针对性安全防护举措,闭环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2.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完善风险辨识缺项,危险区域增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护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了对外包项目实施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对外包作业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事故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情况

1.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委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园区企业实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包保制度,常态化下沉督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构建全覆盖监管格局。主动邀请消防、住建、市监、工信、电力等行业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帮扶指导组,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企业属地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县应急管理局履行综合监管职责,针对本次高处坠落事故暴露出的工贸企业外包、高处作业监管薄弱问题,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聚焦工贸企业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作业管理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管控缺失等问题。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健全隐患共治、信息互通机制,以事故案例开展行业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健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闭环整改,持续筑牢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防线。

3.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融入生态环境监管全过程。针对环保监测外勤、高处采样作业安全管理漏洞,规范第三方环境监测外包作业管理,严格落实资质审核及现场安全管控要求,排查整治环境监测领域安全风险,切实消除行业安全监管盲区,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采样安全知识专题培训会,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通过评估检查,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企业存在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单一,达不到应有效果。同类企业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实、不够细等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全员责任制落地考核,狠抓各项制度落地执行,压实全员安全岗位职责,实现安全工作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强化培训过程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是持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园区、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地区、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上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防范措施和职责任务落细落实。

评估组经过综合评估检查,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调查报告》的要求,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从总体上看,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

疏勒县新疆金杨万华木业有限公司“4·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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