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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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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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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疏勒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4·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16:12    来源:疏勒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2026年6月22日,县安防办组织有关单位成立喀什地区疏勒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4·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

评估组逐项对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喀什地区疏勒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4·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的要求,深入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行业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过综合评估检查,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调查报告》的要求,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本次事故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防范整改措施基本落地见效,事故整改闭环管理合格。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新疆天邦桐祥电梯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罚款,经研究同意,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2025年12月3日,该公司向疏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2026年2月2日,县人民政府复议机构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决定。2026年2月26日,该公司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材料,相关司法程序正在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有效存续。

2.新疆霆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给予3.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于2025年12月19日缴纳完毕。

3.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给予20.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于2026年1月22日缴纳完毕。

(二)对事故有关行业部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疏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作为建设单位,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主体责任不力,于2025年7月8日向疏勒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剖析履职漏洞、明确整改方向,追责整改落实到位。

2.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建筑施工行业监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于2025年7月8日向疏勒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全面复盘监管短板,追责整改落实到位。

3.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不力,于2025年7月15日向疏勒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追责整改落实到位。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王某某,新疆天邦桐祥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给予1.9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王某某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罚款,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2025年12月3日,王某某向疏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议,2026年2月2日,县人民政府复议机构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决定。2026年2月26日,王某某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材料,相关司法程序正在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有效存续。

2.努某某,新疆天邦桐祥电梯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疏勒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给予1.288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努某某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罚款,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2025年12月3日,努某某向疏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议,2026年2月2日,县人民政府复议机构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决定。2026年2月26日,努某某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材料,相关司法程序正在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有效存续。同时,经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努某某持有的《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培训证明》,发证单位为第三方社会培训机构,仅为参训培训记录、能力培训佐证材料,并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类资格证书,无行政许可效力,不属于市监部门法定管理、暂扣、吊销的行政证照范畴。

3.谢某某,新疆霆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不力,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给予10.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于2025年12月19日缴纳完毕。

4.刘某某,新疆霆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给予2.2885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安全生产资格3个月,罚款于2025年9月2日缴纳完毕。

5.王某某,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给予2.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于2026年1月22日缴纳完毕。

6.谢某,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不力,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按程序上报发证机关住建部进行处罚,住建部于2026年2月12日作出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对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邱某,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办主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向疏勒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有关责任单位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有关企业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情况

1.新疆天邦桐祥电梯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已重新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将安全履职情况与岗位绩效挂钩,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职责。同时,企业健全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全员安全专项培训与闭卷考核,落实月度培训、季度实操演练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师徒带教制度,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与作业能力。企业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落实作业专职监护、开工安全交底、完工现场清场检查等制度,杜绝各类违规作业行为。此外,该公司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级管控作业风险,执行多级隐患排查及闭环治理制度,全面规范作业操作规程,严查违章操作行为,并建立安全红线管理、应急演练、安全举报及整改“回头看”等长效安全管理机制,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可有效防范同类安全事故复发。

2.新疆霆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企业聚焦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边洞口、消防、临时用电四大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分级处置隐患、现场专人管控,落实隐患立行立改要求,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风险。同时,从严管控分包单位与特种作业人员,清退无证上岗人员,完善人员资质台账;通过股权重组升级管理架构,成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落实日常巡查、危大工程全流程管控与常态化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规范作业现场环境,有效提升风险防控与人员安全辨识能力,防范同类事故复发。

3.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全面压实监理安全履职责任,厘清总监理工程师、专监、现场监理及总部层级安全职责,落实前置源头管控,从严审查专项方案、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与进场设备,坚持“四不施工”原则,从源头规避风险。同步建立日巡查、周专项、月综合检查常态化现场监督机制,紧盯高处作业、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管控,规范隐患闭环流程,分级处置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停工令跟踪复核,同时规范安全档案归集,留存整改单据、会议、教育演练、人员报审等全过程资料,实现履职可追溯。

(二)事故有关行业部门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情况

1.疏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主体责任,定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专题部署会与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组建专项检查队伍,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督促施工、监理落实隐患闭环整改,完善人员资质审核、现场巡查机制,全面清除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等各类安全风险。

2.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各岗位监管职责,补齐行业监管短板。聚焦建筑施工、电梯特种设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制度落实、方案审批、现场监护、设备运维、人员持证等核心环节。严格落实隐患闭环治理,依法整改各类安全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杜绝同类事故复发。

五、存在问题

评估组通过评估检查,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贴合岗位实操性不足,自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能力有待提升;其他各类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精细化不足,从业人员风险辨识薄弱。

六、工作建议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补齐安全管理短板,构建长效安全防控体系,防范同类安全问题反复出现,结合本次评估检查情况,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压实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紧盯高处作业、特种设备安装等高风险环节细化管控举措,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压实总包统一管理责任,严格分包资质核验、专项方案审批、作业人员动态管控,夯实企业安全管理根基。

2.健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围绕岗位实操技能、风险辨识要点、事故警示案例开展针对性培训,切实保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应知应会内容,从人员层面夯实安全防范基础。

喀什地区疏勒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4·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

追究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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