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5日印发《疏勒县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

     1.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喀什地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构建地、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56号),现就我县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工作制定此实施方案。

    2.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创新监管,管出公平;优化服务,服出便利为目标,遵循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协同发展的思路,提倡网上办事、改进现场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分步骤建成规范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地、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全覆盖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实现群众所需政务服务就近申报、就近办理。

    3.工作目标是什么?

    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厅(站)主要解决本级目录事项的集中办理和不会使用网络或不具备使用网络条件的群众网上办事的难题,以固定的服务场所、完善的设备、周到的服务为广大基层办事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达到延伸政务服务半径,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目的。

    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政务服务向15个乡(镇)及其10%的村(社区)延伸(各乡(镇)先确定10%的村(社区)进行试点);2020年年底前完成政务服务向全县各乡(镇)、50%的村(社区)的延伸;实现各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站服务功能完善、体制机制合理、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的目标。2021年4月30日前,全县90%以上的村(社区)可直接办理或者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健全广大群众对政务服务的评价机制。

    4.延伸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服务咨询。通过各乡(镇)对村(社区)政务服务站和县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指南解决群众不知道怎么办的问题,减少办事群众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的次数。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厅(站)提供办事指南、现场打印服务。

    (二)事项办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乡(镇)目录事项集中办理。村(社区)服务站不承担具体审批业务,需到乡(镇)政务服务厅或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由村级代办员代办。

    (三)网上申报。凡符合“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县政务服务网,在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厅(站)实施申报,减少办事群众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事的次数,缩短政务服务距离。

    (四)查询。实现“就近办”事项结果查询。

    (五)办理结果领取。能够实现政务服务网出证的事项,提供出证服务,需要自助出证设备的由乡(镇)自行购置出证设备。

    5.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思想认识到位。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
    (三)狠抓落实到位。
    (四)推进“一网通办”,加大便民力度。
    (五)严格督查、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