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鲁援疆指〔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疏勒县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电子装配、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制造、新型建材、商贸物流和高端制造型企业,加强产业援疆力度,招大引强、培育行业龙头,逐步形成特色产业上下游延伸配套集聚发展先行区,全面推进疏勒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建议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扶持方式
(一)资金来源:拟申请使用2023年度山东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二)资金总额:3000万元
(三)扶持方式:拟采用项目投资补助、生产性补贴和贷款贴息等三种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每年度只可采取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扶持资金,具体额度根据年度企业投资、带动就业等情况确定。
二、产业扶持的范围
产业扶持的范围是在疏勒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当年新开工的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电子装配、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物流、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项目,重点对行业影响力大、就业带动能力强、固定资产投资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的产业项目扶持。
三、扶持标准
(一)项目投资补助企业
对固定资产投资类的产业项目,按2023年固定资产实际到位投资额进行扶持,扶持资金比例不超过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限额。
对重点扶持的现代农业类企业,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予以扶持;
对其他农业类企业,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予以扶持;
对受援地政府搭建类平台,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予以扶持;
对光电照明、装配式建筑、生产制造类企业,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予以扶持;
对农副产品加工类企业,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予以扶持;
对新能源、新型建材、塑料制品类企业,按照按照不高于10%的比例予以扶持;
(二)生产性补贴类企业
重点对劳动密集型、生产制造、商贸物流等富民惠民成效显著的产业项目进行扶持,按2023年用工带动就业情况进行扶持,扶持资金比例不超过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限额,建议按照当年企业实际支付工人工资不高于40%的比例给予扶持,每个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2023年度做大做强、升归纳统,及社消支柱企业进行扶持,按2023年用工带动就业情况进行扶持,在不超过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限额范围内,对升归纳统按照每家企业3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社消支柱企业按照每家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贷款贴息类企业
对企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正常贷款期限之外的加息、罚息不包括在内。贴息率按照不超过当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标准安排,贴息额度每个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申请单位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提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情况报告、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年度投资情况的材料)。
2.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主管部门联合东营援疆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审计、财政等部门组织评审,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并向社会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主管部门将资金安排方案提交县人民政府和东营援疆指挥部审核后,提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研究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联合东营援疆指挥部下达安排方案,并联合提报山东援疆指挥部备案。
4.备案后,省指挥部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拨付至东营援疆指挥部账户,按照备案的安排方案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2023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拟分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