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疏勒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1:00(北京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
疏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一)听证项目:疏勒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
(二)主要内容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按照《自治区城镇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新发改规〔2021〕7号)重新对疏勒县城镇供热成本进行审核,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机制,规范供暖行业的收费行为,将二级管网维护改造费用纳入城镇供热价格。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我县供暖价格进行成本核算。
四、成本审核结论
经对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疏勒县分公司2021年至2023年城镇供热经营成本审核,核定供热成本为2412.01万元。核定供热面积为116.88万平方米,供热单位成本为20.64元/平方米。
五、听证方案
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利润(准许收益)等组成。
1、成本:按实际供热面积核算供热成本为20.64元/平方米。
2、利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文中“第十二条利润按成本利润率计算时,成本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按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时,净资产收益率按照高于长期(5年以上)国债利率2-3个百分点核定。”利润按供热运营总成本的3%核定,利润总额为70.79万元,则利润单价为0.6元/平方米。
3、按实际供热面积核算利润单价为1.91元/平方米。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集中供热价格,经综合考量,参照周边市以及我县现行消费标准,非居民补偿居民的原则拟定调价方案如下:居民集中供暖价格21元/平方米;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23元/平方米。
六、听证组织人
疏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听证会参加人(30人)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30名,由以下方面人员组成:
1.县人大代表1名;
2.县政协委员1名;
3.相关领域专家1名;
4.政府部门、经营单位代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12名);
4.消费者参加人(15名)。
(二)纪委监委人员1名、旁听人员1名、融媒体中心1名。
详见《疏勒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览表》。
八、新闻媒体
县融媒体中心
九、会议监督部门
疏勒县纪委监委
十、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联系人:徐** 咨询电话:17599686168
特此公告。
疏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疏勒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