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朋友们: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也是社会救助的重点保障群体,为有序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60岁以上)老年人。
二、救助流程。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县民政局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民政局申请救助。县民政局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三、机构服务。收住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是所在三个流域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
望广大群众互相转告,请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三个流域的敬老院)的完全失能老人及其家属及时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联系报名。
联系人:阿先生,联系电话:13909983224。座机电话:0998-6527315
负责人:阿女士(疏勒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联系电话:15199108327。
疏勒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