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地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对现行的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2024年12月11日,经县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本级规范性文件15件、政策性文件74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止的本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请点击下载):
1.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疏勒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