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5〕55号)及喀什地区财政局《喀什地区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实施会计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1.疏勒县教育局
2.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疏勒县司法局
4.疏勒县罕南力克镇人民政府
5.疏勒县阿拉力乡人民政府
6.疏勒正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疏勒祥合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༯span>
8.疏勒县好地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会计机构是否健全;会计人员是否配备齐全;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正常开展单位财务工作;账户设置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专户设置是否有政策依据;账表、账证、账账、账实是否相符;账务是否真实,有无设置账外账和“内外”两套账,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单位性质、依据国家统一颁布的会计制度、准则进行规范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有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是否有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及时缴纳各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情况;是否有个人长期借用公款不及时归还的行为;是否及时清理往来账;是否存在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规范建立、执行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大额支出是否履行“三重一大”程序;是否有虚列支出的现象;是否有未执行政府采购的现象;票据使用是否合规(税务票据和财政票据)、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现象。
(三)资产管理。在建工程已交付使用是否按项目数量、金额及暂估入账等及时转固定资产;是否未经批准超标准配置资产;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转让未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转让未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进场交易方式处置的情况;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不及时上缴;是否存在截留、占用、挪用、坐支、侵占、私分、隐匿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存在存量资产账实不符;是否存在购置或处置资产后,未及时登记入账或调整账务的情况。闲置资产盘活情况。是否存在土地、房屋等大宗资产闲置;是否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驻村工作队撤回后是否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手续;通过资产调剂、出租、转让方式盘活资产的,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等,是否建立闲置资产盘活长效机制。
(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是否存在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未经地区财政局批准擅自变更为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情况;采购进口产品的,是否存在未经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地区财政部门擅自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涉密项目未经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批准,报保密局备案开展涉密项目政府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的情况;是否存在收到无法律约定的保证金的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未退还保证金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情况。
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购买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委托第三方实施;是否存在将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是否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年限超过3年;是否存在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是否对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实施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否存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监控、自评时弄虚作假,随机抽取10%项目核心指标的完成情况,查看是否与印证资料相符的情况。
除以上常规检查外,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各级各类巡视巡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作为检查重点。
三、检查时间
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5日。
四、检查范围
被查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欢迎社会各界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提供线索,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998—657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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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