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类定价、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农业供水价格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发〔2017〕29号)、《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21〕519号)、《喀什地区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喀署办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
从2026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止。
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一)通过文件材料形式上报发改委办公室;
(二)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委邮箱:1294897215@qq.com,以便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疏勒县疏勒大道行政执法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8-6538263
疏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疏勒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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