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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0/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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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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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疏勒县大豆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10-28 11:03    来源: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扩种大豆油料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精神,2025—2027年自治区继续实施大豆种植补贴政策,切实保障大豆种植收益,根据地区制定的《2026年喀什地区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结合疏勒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2026年地区下达我县大豆生产目标任务100亩。

(二)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大豆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标准。每亩补贴300元。

二、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大豆实际种植者申报的补贴面积为基础,乡村两级严格开展面积核实,对于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大豆播种净面积核定补贴;对于大豆播种后,非不可抗拒因素出现大豆产量极低或者基本无产量的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据实核减面积;对于其他未列出的情况,可参照以上方式据实确定补贴面积,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1.由种植者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2.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包括种植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3.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4.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抽查认定。5.县级农业农村局核准大豆种植补贴面积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6.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在进行兑付前,乡(镇)、村充分利用周一“三结合”、“大喇叭”等方式向农民告知补贴发放政策、标准、金额等内容,经种植农户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各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录入“一卡通”信息发放补贴资金,明确补贴资金为“大豆种植补贴”。

(三)补贴资金安排和拨付。2026年上级下达大豆补贴3万元。按照户申请、村级核实、乡(镇)复核、县级抽查认定的程序,核定2026年大豆种植面积和补助资金总额,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各乡(镇)按照核定后的面积、补贴金额,做好“一卡通”信息录入工作。补贴资金出现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大豆补贴继续使用,补贴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县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确保大豆种植保护补贴发放到位。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大豆种植补贴政策,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改变补贴标准和范围,确保补贴资金“应补尽补”。同时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重点做好补贴面积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审核录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确保补贴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补贴发放主体责任,牵头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面积核准、资金兑付、宣传解释、协调推进及资金监督使用、绩效落实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农业农村与乡镇、财政部门加强协作,开展定期调度,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

疏勒县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998-657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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