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小学段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19日登记报名,8月20日公布录取通知。
(三)招生方式
县直小学采取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乡镇小学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区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疏勒县实际,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划分学区。
(五)适龄儿童类型及条件
第1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2类:学区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3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3-Ⅰ类落户一年及以上、3-Ⅱ类落户一年以内)。
第4类:学区范围内随迁人员子女(4-Ⅰ类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4-Ⅱ类租房未满6个月)。
备注:以上四种类型适龄儿童信息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实际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范围,若在入户走访中发现实际居住地不符合该学校招生范围,要回符合条件的学校就读。
(六)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26年秋季学期继续沿用房屋入住信息锁定制度,县直小学要核准学区范围内房屋入住信息,保障招生工作更公平、更公正,具体如下:
1.一套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适龄儿童被录取后,该住房已被锁定为学位申请房,其他家庭不能将该住房再作为学位申请房重复使用。
3.小学从“一年级”开始锁定,时间为6年;转学插班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直到同一学段毕业。
4.如在学校入户走访中发现学生未在锁定房居住的,将按照招生管理要求退回至现住址范围内学校就读。
5.锁定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开始。
(六)招生程序及材料
1.招生程序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目标,若学区范围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全部招收;若超过招生计划,按照以下程序依次招生:
(1)符合第1类、第2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学校可依据学位情况依次招收。
(2)符合第3类、第4类的适龄儿童,学校在招完第1、第2类学生后,如有剩余学位,由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情况及适龄儿童类型依次开展招生。
(3)因学位已满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围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需求。
2.提交材料
(1)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相关印证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1-3类不需要居住证明,第4类需开具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二、初中招生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招生采取“对口直升(集体报名)与登记报名(单独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入学,2026年我县七年级计划招生9500人。
(一)集体报名
8月7日前教育局根据各中学学区范围,将小学6年级毕业生花名册推送至各相关初级中学,8月15日前由原小学配合相应初级中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单独报名
已居住在疏勒县的其他县市小学毕业生,8月17日-19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到相应对口直升的学校门口登记报名,8月20日发布录取通知。
1.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相关印证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提供的居住证明(原件)。
三、特殊群体保障
(一)随迁子女招生。随迁子女只需提供户口簿(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分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两项材料。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根据残疾程度、家庭住址和实际情况,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受教育权利。
(三)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做好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群体人员子女入学优待工作。
四、转学相关事宜
1.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适龄儿童不得随意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适龄儿童、休学期间适龄儿童一般不允许转学。为防止“择校热”问题发生,原则上县城内的县直小学之间、各初中学校之间不允许相互转学。
2.转学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9月1日,由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转学咨询点,安排专人解答群众疑问,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提交材料: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原就读学校学籍卡片、社区居住证明等材料。
4.转学由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办理转学手续。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参照招生类型依次办理转学;若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学生信息统一报送至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至周围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需求。
五、延缓入学办理时间及要求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县教育局申请审核办理缓学手续,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家长携带户口簿及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办理。办理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8月24日。
六、咨询与监督
疏勒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0998-6571562(基础教育股)
监督电话:
0998-6146061(纪检监察室)
现场咨询地点:疏勒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附件:
1.疏勒县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2.疏勒县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
疏勒县教育局
2026年8月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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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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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生范围 |
学校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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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幸福路社区、向阳社区、天安名门社区、平安社区、胜利南路社区、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疏勒县第一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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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世纪社区居委会、育仁社区、城关社区,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划分给喀什市区域的学生) |
疏勒县第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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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疏勒镇7村、孵化园、石榴小区。 |
疏勒县第三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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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阳光社区、博望社区、张骞社区、翰林世家小区、新纪元公馆小区,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疏勒县第四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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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时尚广场社区居委会、融合社区、昆仑社区、火车站社区、疏勒镇4村、12村、13村,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东营第一希望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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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东新区社区居委会(除翰林世家小区)、远东首府小区、疏勒镇1村、2村、3村、5村。(不含划分给喀什市区域的学生) |
东营第二希望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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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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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2026年初中阶段学区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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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生范围 |
学校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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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小学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划分给喀什市区域的学生) |
疏勒县八一中学初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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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小学毕业生、第三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疏勒县实验学校初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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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四小学全体应届毕业生及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东营第二希望小学应届毕业生中,以家庭实际居住地(以2026年6月1日前实际居住为准)属于第四小学招生片区的学生。 |
疏勒县第一初级中学 (疏勒县张骞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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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营第一希望小学全体应届毕业生及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东营第二希望小学毕业生(非第四小学片区居住的学生)。 |
疏勒县第二初级中学 (疏勒县疏勒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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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乡镇对口直升 |
疏勒县罕南力克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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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乡镇对口直升 |
疏勒县英尔力克乡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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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乡镇对口直升 |
疏勒县锦安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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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乡镇对口直升 |
疏勒县牙甫泉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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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乡镇对口直升 |
疏勒县牙甫泉镇中学 (牙甫泉镇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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